橡胶和橡胶制品 热重分析法测定硫化胶和未硫化胶的成分 第3部分:抽提后的烃橡胶、卤化橡胶、聚硅氧烷类橡胶 (GB/T 14837.3-2018) 国家标准《橡胶和橡胶制品 热重分析法测定硫化胶和未硫化胶的成分 第3部分:抽提后的烃橡胶、卤化橡胶、聚硅氧烷类橡胶》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SC2(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试验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双钱轮胎有限公司、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化院燕山分院。
起草人:吕强 、周吉 、武晶 、韩文霞 、倪淑杰 、许秋焕 、孙艳玲 、马英 、任绍文 、刘晴晴 、隋圆 、李冰玉 、董文武 、黄中瑛 、刘爱芹 、张艳玲 、邹涛 、郭姝 、覃红阳 、王瑞萍 、谭辉 、曾涛 、丁晓英 、赵霞 。
GB/T14837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热重分析仪测定橡胶中的总聚合物、炭黑和矿物填料含量的方法。本方法建立于被测材料的热重“指纹”曲线上。但测试结果和橡胶配方的理论值并不完全一致。
本部分适用于初步抽提后的生橡胶、混炼胶和硫化胶。
本部分适用于单一或者并用的烃基橡胶(如NR、BR、SBR、IIR、EPDM、ACM、AEM)。对于它们的并用胶,得到的聚合物量为总的橡胶烃含量,通常无法得到每一种单一橡胶的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含卤素的橡胶(如CR、CSM、FKM、CM、CO、ECO等)或者含氮的橡胶(如NBR、NHNBR、NBR/PVC等)以及它们的并用胶。但是,这些橡胶通常会形成碳质残余物而干扰分析。可采用适当的程序来减少这些干扰。
本部分适用于聚硅氧烷类橡胶(如VMQ等)以及其他未列出的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