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30510-2018) 国家标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集团商用车技术中心、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戴姆勒卡客车(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兆 、郑天雷 、金约夫 、王长园 、周新伟 、任帅飞 、王士奇 、张春龙 、逯海 、葛胜迅 、姜德军 、张波 、徐伟 、孟全国 、饶洪宇 、鲍伟东 、张建 、张明 、陈志松 、叶红宇 、丁吉康 、任彪 、马明 、李衍硕 、杜国兴 、杨平龙 、杜宝程 、邹昕然 、刘晓灵 、傅寅亮 。
此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此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
此标准不适用于专用作业汽车,包括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作业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专用作业汽车及特种结构专用作业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