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30510-2014) 国家标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 30510-201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
起草人:文宝忠 、金约夫 、王兆 、郑天雷 、李宏光等 。
此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此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 此标准不适用于专用作业汽车,包括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作业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专用作业汽车及特种结构专用作业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