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无缝气瓶 第4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 (GB/T 5099.4-2017) 国家标准《钢质无缝气瓶 第4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缝气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久维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高压特种气瓶有限公司、上海爱思凯气体容器有限公司、成都格瑞特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梁廷武 、尹爱荣 、陈汉泉 、宋佐涛 、陈伟明 、欣怀忠 、范俊明 、刘岩 。
GB/T5099的本部分规定了不锈钢无缝气瓶(以下简称“钢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产品合格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用于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移动式钢瓶。
本部分不适用于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