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 安装和减缓导则 一般要求 (GB/Z 30556.1-2017) 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安装和减缓导则 一般要求》由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苏州泰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纳特通信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龚增 、陈世钢 、赵文晖 、李妮 、尹海霞 、张娴 、黄学军 、李荣明 、刘麒 、金善益 、华嘉俊 。
为了保证在工业、商业、居住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或系统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兼容 安装和减缓导则》的本部分给出了减缓方法的一般要求和指南。适川于那些敏感电气或电子设备和系统及可能使周边总体电磁(EM)环境恶化的有高发射电平的设备的安装者、用户和一定范围内的制造商。主要适用于新的设施,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适用于对现有设施的扩展和改进。
对于一些特定问题的建议,将在《电磁兼容安装和减缓导则》的其他部分中给出。例如:接地系统包括接地电极和接地网络的设计和实施,将仪器或系统与大地或接地网络搭接的设计和实施,适用电缆的选择和安装,以及包括屏蔽壳体、高频滤波器、隔离变压器、浪涌保护装置等减缓措施的设计和实施。
本部分给出的有关设施的EMC方面的建议,既不是设施安全方面的,也不是设施中电力的有效传输方面的。但是,有关EMC建议中也同时考虑了这两个主要方面。就提高已安装的敏感设备或系统的EMC而言,这两方面可以同时实施,并且与应用本部分推荐的做法和诸如IEC 60364[3]系列标准中那些相关的安全要求并无矛盾。因为每个设施都是独特的,所以对于特定的设施,设计者和安装者有责任选择最适用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