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 第1部分:汽车 (GB/T 35789.1-2017) 国家标准《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 第1部分:汽车》由312(公安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键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坤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睿芯联科(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王长君 、孙正良 、黄金 、高林 、梁浩 、胡家彬 、张建 、李强 、王军利 、管超 、蒋虎 、朱剑欣 、江帆 、张小东 、林万华 。
GB/T35789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汽车上基于超高频尤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设计、生产、试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