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GB/T 35787-2017) 国家标准《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由312(公安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睿芯联科(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射频识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刘东波 、黄金 、胡家彬 、徐敏杰 、方万胜 、高林 、管超 、李卓凡 、杨勇 、戴佳 。
此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安全的一般要求、生产和报废处置。
此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电子标识读写设备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试验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