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 (GB/T 27021.1-2017) 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由TC261(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费杨 、任青钺 、郝静 、林峰 、汪修慈 、穆瑾 、王瑜 、黄俊梅 、谭平 、刘险锋 、张瑜 、王雪峰 。
GB/T27021的本部分包含了所有类型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的能力、一致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本部分运作的认证机构不必提供所有类型的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见ISO/IEC17000:2004的5.5),因此实施这种活动的机构是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
注1:管理体系的示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注2:本部分中,管理体系认证称为“认证”,实施认证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称为“认证机构”。
注3:认证机构可以是非政府的或政府的,县有或不具有法定权力。
注4:本部分可作为认可、同行评审或其他审核过程的准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