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34330-2017) 国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此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此标准。
此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此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