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17)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炳炎 、于鸿锦 、聂志强 、杨玉飞 、黄启飞 、李琴 。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木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木废料的进口管理。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17)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炳炎 、于鸿锦 、聂志强 、杨玉飞 、黄启飞 、李琴 。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木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木废料的进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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