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及铅合金锭 (GB/T 21181-2017) 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孙峰 、朱庆勇 、王森林 、韩健民 、段克祥 、黄宪法 、朱桂贤 、朱保义 、沈岑宽 、王在高 、贾黎 、李泽 、赵波 、王进 、周锋 、马永刚 、刘庆芳 。
此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运输、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
此标准适用于以含铅的废料为原料经冶炼加工生产的再生铅及其合金锭,主要应用于蓄电池、合金和化工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