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铅及铅合金锭 (GB/T 21181-2007) 国家标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2118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安徽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段克祥 、朱贵贤 、张保兴 、朱玉民 、韩健民 、黄宪法 。
此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及铅合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以含铅的废料为原料经冶炼加工生产的再生铅及其合金锭,主要应用于电解精炼、蓄电池、合金和化工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