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4112-2017) 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体系 要求》由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34112-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家档案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南开大学商学院、电子政务云计算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起草人:安小米 、杜梅 、王红敏 、张楠 、刘春燕 、孙舒扬 、朱莉 、白文琳 、张静 、高麟鹏 、连樟文 、朱叶吉 、潘星星 。
此标准规定了文件管理体系应满足的要求,以支持组织实现其职权、使命、战略和目标。此标准为建立、实施文件方针、目标,考评、监测文件管理的绩效提供指南。
建立文件管理体系的可以是单个组织,也可以是拥有共同业务活动的多个组织。此标准所指“组织”,不局限于单个组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组织结构。
此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任意类型的组织:
a)建立、实施、维护与改进文件管理体系以支持其业务;
b)确保组织的文件管理体系与其规定的文件方针保持一致;
c)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与此标准的一致性;
1)开展自我评估和自我鉴定;
2)通过外部第三方来证实自我鉴定;
3)通过外部第三方来认证文件管理体系。
此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MSS)同步实施,且尤为有效地呈现了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证明性文档和文件要求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