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文献 纸张上书写、打印和复印字迹的耐久和耐用性 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 32004-2015) 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纸张上书写、打印和复印字迹的耐久和耐用性 要求与测试方法》由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市档案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起草人:张美芳 、孟晓红 、张建明 、刘江霞 、刘晨书 、李婧 、周杰 、王新菲 、王薇 、周崇润 。
此标准规定了长期保存于图书馆、档案馆及其他环境中文献的书写字迹、打印字迹、复印字迹耐久性和耐用性的要求与测试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 ———文献纸张上的书写字迹、打印字迹和复印字迹; ———单色字迹和多色字迹。 此标准不适用于: ———保存在不良环境中的文献字迹,如:水浸、高温、高湿及由此而导致的微生物生长、辐射(如光)、严重污染等; ———法律文件,以真实性为优先考虑因素的字迹,如:银行文件; ———摄影中涉及的照片文件; ———因颜色稍有变化便会使信息内容受到影响的文件。多色字迹的信息内容宜被保留,但不必要保留其全部艺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