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GB/T 25000.10-2016) 国家标准《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软件与系统工程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限公司、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珠海南方软件网络评测中心、湖北软件评测中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软件评测中心、内蒙古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上海泽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得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起草人:蔡立志 、刘振宇 、冯惠 、胡芸 、张旸旸 、曹祥琼 、周悦 、王威 、丁晓明 、李军 、张子良 、何志明 、张毅 、廖辉 、薛保平 、徐宝文 、杨桂枝 、王瑞 、夏启明 、黄兆森 、丁为清 、高海龄 、巩绍飞 。
GB/T 25000的本部分定义了: u3000u3000a) 使用质量模型,该模型由五个特性组成,每个特性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一些子特性,这些特性关系到产品在特定的使用周境中使用时的交互结果。这一系统模型可以应用于整个人机系统,既包括使用中的计算机系统,也包括使用中的软件产品。 u3000u3000b) 产品质量模型,该模型由八个特性组成,每个特性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一些子特性,这些特性关系到软件的静态性质和计算机系统的动态性质。这一模型既可以应用于计算机系统,也可以应用于软件产品。 由这两个模型所定义的特性,与所有的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系统有关。这些特性和子特性为规定、测量和评价系统与软件产品质量提供了一致的术语。它们还提供了一组质量特性,依此可比较所陈述的质量需求的完备程度。质量模型的应用范围包括从获取、需求、开发、使用、评价、支持、维护、质量保证和审核相关的不同视角,对软件和软件密集型计算机系统的确定和评价支持。例如该模型可以被开发者、需方、质量保证与控制人员以及独立评价者,特别是那些对确定和评价软件产品质量负责的人员所使用从质量模型的使用中能够获得好处的产品开发期间的活动,包括——标识系统与软件需求——确认详细的需求定义;—— 标识系统与软件设计目标;——标识系统与软件测试目标;——标识作为质量保证一部分的质量控制准则;——标识软件产品和/或软件密集型计算机系统的验收准则;——建立支持这些活动的质量特性之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