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18894-2016) 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由241(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人:毛海帆 、王岚 、丁德胜 、侯佳 、方昀 、黄玉明 、刘伟晏 、蔡学美 、马淑桂 、张楠 。
此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电子档案的编目、管理与处置的一般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