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 (GB/T 7247.4-2016) 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由TC28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4SC2(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功率激光器应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邓玉强 、马冲 、孙青 、吴爱平 、戚燕 、夏铭 、卢飞星 、张平雷 、李京 。
《激光产品的安全》的本部分说明了用来围封激光加工机工作区域的永久和临时(如检修)激光防护屏的要求,以及专用激光防护屏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目视透明屏及视窗、围挡、激光防护帘和防护墙在内的防护屏的所有组成部分(见附录G)。对激光产品的不围封加工区的防护罩中的光路元件、光束终止器以及其他部分的要求包含在GB 7247.1-2012中。 本部分还指出了: a)如何评估和规范激光防护屏的防护性能(参见附录F); b)如何选择激光防护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