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机械 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性分类及标识 (GB/T 32819-2016) 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性分类及标识》由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博一流体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装载机有限公司、厦门市嘉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天赛克思液压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广庆 、李蔚苹 、闵玉春 、王晓忠 、车刚 、马玉敏 、余婕 、姚广山 、李志永 。
此标准规定了土方机械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性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土方机械使用的金属材料类零部件,质量超过100g的塑料件、质量超过200g的橡胶件、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及其他非金属材料类零部件。质量小于此标准规定的零部件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