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额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GB/T 18916.19-2015)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起草人:赵波 、孔祥征 、赵永善 、朱春雁 、罗琨 、李贵 、顾海琴 、姜彦林 、何瑞凤 、陈晖 、赵兴伟 、韩硕 。
GB/T 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铅冶炼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铅冶炼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