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GB/T 21714.3-2015) 国家标准《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由TC258(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计量中心、天津市中力防雷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防雷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起草人:蒋皓 、孟艾立 、李冬根 、姚烨 、赵洋等 。
GB/T21714的本部分提出了以下要求:通过采用雷电防护装置(L)来防止建筑物的物理损坏、避免LPS附近因接触和跨步电压而引起的生命危险。本部分适用于:a) 任意高度建筑物的LPS设计、安装、检查和维护;b) 对接触和跨步电压引起的人身危害提供保护措施。注 1 :对处于存在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内的 IPS,其特殊要求正在研究中。附录D中的附加资料可作过渡使用。注2:LPS不对建筑物内电气电子系统由于过压引起的失效提供保护。G T21714.4-20 5针对这种情况有专门的要求。注3:风力涡轮发电机雷电防护的特殊要求见 IE 610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