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 (GB/T 21714.1-2008) 国家标准《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由TC258(全国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21714.1-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四川中光高科产业发展集团。
起草人:王德言 、刘寿先 、杨国华等 。
本部分提供了下列对象雷电防护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建筑物;——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以下情况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铁路系统;——车辆、船舶、飞行器、离岸设施;——地下高压管道;——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