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GB/T 18765-2015) 国家标准《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由TC403(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省参茸办公室、辽宁祥云药业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仲伟同 、曹志强 、冯家 、武伦鹏 、曾祥云 、杨仲英等 。
此标准规定了野山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野山参的等级分类和技术鉴定,也适用于野山参及其初级加工产品,不适用于野生人参。注:人参作为药用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