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GB/T 18765-2008) 国家标准《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由469-nq(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8765-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等。
起草人:冯家 、曹志强 、仲伟同等 。
此标准规定了野山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以及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野山参的加工、等级分类和技术鉴定。不适用于野生人参。人参作为药用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