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车 第19部分:可作机动车座位的轮式移动装置 (GB/T 18029.19-2014) 国家标准《轮椅车 第19部分:可作机动车座位的轮式移动装置》由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起草单位:福建省假肢矫形器产品检验所、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起草人:陈国清 、马凤领 、杨文兵 、丁浩 、刘俊玲 。
GB/T 18029的本部分规定了轮椅车的设计要求、性能要求和相关的测试方法,还规定了对于轮椅车标识、售前文件、使用说明和警告信息等内容。这些规定适用于基础框架和座椅系统构成的整体轮椅车,也适用于配有附加组件(设计用于满足一项或多项要求)的轮椅车。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手动和动力轮椅车,包括代步车,其除了用于轮式移动的基本功能外,还常被用来作为机动车的前向座椅,乘坐者可以是体重等于或大于22kg的儿童或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