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 3836.9-2014)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3836.9-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瑞那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穆大玉 、张刚 、周京 、邱文波 、谢绍建 、石晓贤等 。
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由浇封型m保护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及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仅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1kV的浇封型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浇封部件及浇封Ex元件(以下统称m设备)。
在爆炸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可能同时出现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可要求附加保护措施。
本部分不适用于不需要大气中的氧气就会燃烧的火炸药粉尘,也不适用于自燃物质。
本部分不考虑粉尘中释放的可燃性气体或有毒气体形成的危险。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3836.1-2010的 要求有冲突,则以本部分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