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GB/T 18204.3-2013) 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由628(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起草人:孙群露 、林弈芝 、张大伟 、董坤 、刘洋 。
GB/T 18204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和嗜肺军团菌的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培养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以及嗜肺军团菌的测定,其他场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