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工效学 公共场所和工作区域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 (GB/T 1251.1-2008) 国家标准《人类工效学 公共场所和工作区域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由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
起草人:冉令华 、张欣 、李晓东 、傅小兰 、刘太杰 、郭小朝 。
GB/T 1251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区域的信号接收区内,险情信号设计的物理原则、人类工效学要求和相应的测试方法,同时给出了信号设计的指南。本部分也可用于其他适当环境中。宜注意紧急听觉信号、紧急撤离听觉信号和警告听觉信号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紧急撤离信号在GB/T 12800中有相应阐述。本部分不适用于言语险情警告(例如,呼喊、扬声器广播等)。言语险情信号在ISO 9921中有相应阐述。公共灾害和公共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特定法规不受本部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