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 > 国家标准 > GB/T 29789-2013 辐射防护仪器 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

GB/T 29789-2013 辐射防护仪器 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

标准号
GB/T 29789-2013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13-10-10
实施日期
2014-02-0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免费下载
简介

辐射防护仪器 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 (GB/T 29789-2013)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大学。

起草人:李名兆 、纪震 、刘铁东 、杨丙旺等 。

此标准适用于对工作场所、排放到环境中的气态排出流以及环境本身的放射性惰性气体进行取样和连续测量的设备。规定的监测是一种连续和实时的测量过程。此标准包括取样过程或用于回顾性实验室分析的样品获取过程。 此标准的目的是建立必需的一般要求并给出用于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可行方法及设备的实例。此标准是对现行标准GB/T7165.32008的完整扩充,后者仅适用于气态排出流中固定安装的可携式和可移动式的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和监测设备,而此标准扩大覆盖面以包括监测放射性惰性气体可能造成放射性危害的所有场合。设备设计成在正常运行工况以及在应急工况(包括事故期间和事故后)下工作。根据应急工况的特性,可能需要安装专门用于正常运行工况设计的设备和专门用于应急工况设计的其他设备。 此标准适用于提供下述功能的放射性惰性气体取样器和监测仪: ——在工作场所、排放点的气态排出流以及环境中测量放射性惰性气体的体积活度及其随时间变化; ——在正常运行工况期间以及在应急工况下(包括事故期间和事故后)进行测量; ——当超过预置体积活度或浓度或预置总排放活度时,启动报警; ——确定在给定时间范围内排放的气体总活度和(或)提供不同排放气体混合物的组成信息; ——含有惰性气体的空气或气体取样和回顾性分析。 含有同位素219Rn、220Rn和222Rn的氡是天然产生的放射性惰性气体,此标准不考虑对其进行测量。 氡及其子体的存在可能明显干扰此标准涉及的惰性气体的正确测量。 此标准规定了设备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机械特性、电气和电子特性、辐射特性、安全特性和环境特性以及正确鉴定和合格证书。如果设备作为核设施辐射连续监测中央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可能要有与那些系统有关的其他标准的附加要求。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