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32-2012)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马德军 、陈伟升 、吴尚杰 、黄辉 、高保华 、杨超等 。
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 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此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