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 (GB/T 18071.1-2012) 国家标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39499-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金银龙 、张文勇 、洪燕峰 、王庆元 、张伟 、胡晓雷等 。
GB 18071的本部分规定了烧碱生产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烧碱生产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烧碱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