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振动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 第3部分:额定功率大于15kW额定转速在120 r/min至15000r/min之间的在现场测量的工业机器 (GB/T 6075.3-2011) 国家标准《机械振动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 第3部分:额定功率大于15kW额定转速在120 r/min至15000r/min之间的在现场测量的工业机器》由TC53(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郑州机械研究所、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起草人:王义翠 、马卫平 、韩国明 、丁旭东 、罗剑斌 。
GB/T 6075的本部分给出了现场测量时评估振动水平的准则,该准则适用于功率大于15 kW、运行转速在 120 r/min至 15000 r/min的机组。 本部分所涵盖的机器为: ---功率不大于 50 MW 的汽轮机; ---汽轮机组功率大于 50 MW、但转速低于1500 r/min 或高于3600 r/min(即不包括ISO 10816-2中涵盖的机组); ---旋转式压缩机; ---功率不大于 3 MW 的工业燃气轮机; ---发电机; ---各种类型的电动机; ---鼓风机或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