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6572-2011) 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97SC3(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纳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邢卫兵 、罗道军 、董永升 、何重辉 、高坚 、杨李锋等 。
此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此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限用物质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