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27951-2011) 国家标准《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27951-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多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鑫永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利尔康消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崔树玉 、孙启华 、张流波 、格里申•亚历山大等 。
此标准规定了皮肤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此标准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手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