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分类 (GB/T 15474-2010)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分类》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2(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仪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崔贞北 、章坚青 、王根生 。
此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及实施该功能的系统和设备的分类方法,并确定了各个类别在功能度、可靠性、性能、环境耐久性和抗震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适用于新建核电厂所有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包括安全系统和安全有关仪控系统)的设计。注;有参考电厂和已开展设计的新按电厂极据实际情况,可有条件地执行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