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4-2009) 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19510.203-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月丽 、俞安琪 、吴国明 、陆光明 、马国民等 。
本部分规定了供IEC 60081和IEC 60901所述荧光灯以及其他高频荧光灯使用的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镇流器使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但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的频率。
带过热保护器的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应急照明用交流/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J中给出。
性能要求在GB/T 15144中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