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和声明 III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 (GB/T 24025-2009) 国家标准《环境标志和声明 III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由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技术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起草人:黄进 、张丽欣 、刘克 、徐成 、陈全 、李燕 、陈亮 。
此标准规定了Ⅲ型环境声明计划和Ⅲ型环境声明的原则和程序,特别是运用GB/T 24040系列标准开发Ⅲ型环境声明计划和Ⅲ型环境声明。除了GB/T 24020中给出的原则,此标准还规定了使用环境信息的原则。此标准适用于供应商与采购商之间的交流,但在一定条件下也用于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此标准不超越或不以任何方式改变法律要求的环境信息、声明或标志,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要求。此标准不包含行业特定的规定,这些内容将在其他ISO文件中予以规定。其他ISO文件中与班型环境声明有关的行业规定旨在基于并使用此标准的原则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