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1部分:一般原则 (GB/T 13163.1-2009) 国家标准《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1部分:一般原则》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起草人:郭志军 、曾进忠 。
GB/T 13163规定了氡及氡子体测量仪试验与校准的一般特性。GB/T 13163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测量气体中222Rn和220 Rn同位素及其短寿命子体的仪器和相关方法。为保证仪器的质量,本部分规定了型式试验的内容。注:GB/T 13163.2和IEC 61577-3规定了这些型式试验的内容。为了便于文件使用,本部分根据采样方式规定了氡及氡子体测量仪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