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4部分:力量型训练长凳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7498.4-2008) 国家标准《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4部分:力量型训练长凳 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凯利斯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燕玲 、吕国强 、朱中一等 。
GB 17498的本部分规定了除GB 17498.1通用安全要求之外,专门针对力量型训练长凳和使用时用于训练的自立式杠铃支架的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 17498.1结合使用。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中的S类和H类长凳(以下简称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