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洗碗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50-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洗碗机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浙江工商大学、宁波超胜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玉波 、刘洪伟 、郭辉等 。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洗碗机的安全。此类器具用于洗涤碗碟、玻璃陶瓷器皿、刀叉箸匙等餐具和类似物品,可带有或不带水加热或烘干装置。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在附录CC中规定了对避免非饮用水通过反虹吸作用进入水源的要求。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