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T 15042-2008) 国家标准《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和泉 、林兴 、俞安琪等 。
此标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等放电灯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第12章~第15章对特定类型的镇流器均规定了具体要求。此标准所论述的是使用50H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的电感式放电灯用镇流器,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均应符合相应IEC的灯标准的规定。注1:对于某些类型的放电灯,需要使用触发器。注2:对于装有申联电容器或使用串联电容器的镇流器,其要求尚在研究之中。注3: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在GB/T 14044中给出。注4:已有关于灯具和独立式控制器装置等最终产成品的电源电流谐波规律规定的各地方标准。在此方面,灯具中的控制器装置在此方面为主要因素尤为突出。控制器装置和及其他部件应一起满足符合这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