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GB 4706.21-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马德军 、张兆明 、蔡志军等 。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以下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具体要求见附录AA。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员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