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大米 (GB/T 19266-2008) 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五常大米》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哈尔滨市五常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常市人民政府等。
起草人:侯堰川 、杨升 、王福江 、郭恒新 、郝兆军等 。
此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五常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