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GB 4793.6-2008) 国家标准《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部分:实验室用材料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起草人:潘长清 、郑旭 、刘晓氰等 。
GB 4793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材料加热用实验室电气设备,材料加热是设备唯一的或若干功能之一。
注:如果设备的整体或部分既属于本部分范围内,又属于GB 4793中其他一个或多个部分范围,那么它也需要满足GB 4793中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尤其是,如果设备预定用于IVD目的,那么它还需满足IEC 61010-2-101的要求。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 在GB 4793.1本部分的i)后面增加三个新条目: aa)实验室加热和通风设备; bb)消毒设备; cc)操作人员可以进人的加热设备,即当设备的门关闭时其中的空间足够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