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 (GB 4793.3-2008) 国家标准《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用混合和搅拌设备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起草人:柳晓菁 、郑旭 、刘晓氰等 。
GB 4793的本部分适用于用于机械混合和搅拌的电动实验室设备及其附件,其机械能量影响材料和附件的形状、大小和均匀性。这种设备可包括加热装置。
注:如果设备的整体或部分既属于本部分范围内,又属于GB 4793中其他一个或多个部分范围,那么它也需要满足GB 4793中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具有加热装置的设备的要求见GB 47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