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2部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GB/T 19267.2-2008) 国家标准《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2部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由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79SC4(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起草人:张红旗 、李娟 。
GB/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的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