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6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 (GB/T 19267.6-2008) 国家标准《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6部分: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能谱法》由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79SC4(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丁敏菊 、邵致远 。
GB/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扫描电子显微镜和与X射线能谱仪联用的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的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