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在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应用中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 (GB/T 22277-2008) 国家标准《良好实验室规范建议性文件 在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应用中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黄红花 、陶强等 。
本部分适用于遵循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进行的试验和研究中对于委托方的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当委托一个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的时候,委托方应确保试验机构能够遵循GLP原则的要求来进行研究,并提供相关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和特性鉴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