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 (GB/T 22275.3-2008) 国家标准《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于晓 、万敏等 。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GLP原则下的实验室供应商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标准和合格评定计划、试验系统、动物的饲料、垫料和水、带有放射性标记的化学品、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参照物质、仪器、无菌材料、常规试剂、清洁剂和消毒剂、微生物学检验需要的产品。本部分适用于GLP原则下对实验室供应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