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1部分: 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 (GB/T 22275.1-2008) 国家标准《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1部分: 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何飞 、陈会明等 。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GLP原则下质量保证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质量保证人员的责任、质量保证人员与管理者的联系、质量保证人员资质及参与标准操作程序和研究计划的制定过程的情况、质量保证检查、质量保证活动的计划和对质量保证活动及方法的论证、质量保证检查的报告、数据和最终报告的审核、质量保证声明、质量保证与非监管研究和小型试验机构中的质量保证。本部分适用于GLP原则下的质量保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