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 (GB/T 22212-2008) 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山东省金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等。
起草人:刘章箭 、张西周 、何东方等 。
此标准规定了金乡大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金乡大蒜。